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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不敗】追稅寶典教你如何笑傲包租界

 ——人家省錢你省稅,星鴻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讓你笑傲江湖 現在房價飛漲,像我們這種社畜最羨慕的無非就是手上有房可出租,每個月有被動收入的那種包租公/婆了。我跟朋友聊過,其實甚至都不用很多,只要有個那麼一間可以收租,像我們這種平民就可以很滿足。 當然跟朋友聊天的時候,我下意識是忽略了我母上大人那空前絕後的慘烈招租經驗,因為我總覺得應該不會每個人都像我媽一樣手氣那麼背,簡簡單單都能碰上無賴租客。 一直到我後來任職於星鴻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我才知道其實不只房客苦哈哈,小房東……不,甚至大房東其實也沒有那麼好當。 先不說各種家庭用品損壞的維修問題了,就算人家是老老實實的正常使用,等搬走以後房屋就得立刻折舊七成。再乾淨的租客也不可能完全不留下使用痕跡,想要好端端租給下一個人,沒有整理過根本不可能。 更何況還有房客「忘記」繳房租,或者出入來往複雜或是生活習慣很差等等其他問題。 最近我跟朋友談論最多的就是300億租金補貼的事情。我們一直在討論要怎樣讓房東「就範」,讓朋友可以溫和優雅的申請到補貼。站在她的立場,我很簡單直接的跟她說:其實你根本不需要房東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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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公證是什麼?保障雙方權益超安心

租屋怕什麼 租房子這件事情似乎永遠充滿了不確定,因為每一次面對新的房東/租客時,就像是面對一場沒有準備的冒險。我相信幾乎所有的房東/房客在簽約的那一刻,內心一定都想過:他是個好人嗎? 碰見陌生人的時候,對方是不是好人我們無法知道,但卻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我們都知道長相氣質會騙人,但法律條文跟租屋公證不會欺騙你。 如果租屋契約約經過公證的話,覺得自己吃虧的那一方可以拿著公證過的契約直接上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無需經過漫長的訴訟程序,而且經過公證的契約沒有爭議可言,整個過程會非常的清爽,絲滑柔順猶如巧克力,不但省時省力而且還能避免糾紛。 房東怕的 隨便舉個例子來說吧。 不要以為在租賃市場上房東擁有絕對優勢,其實在面對無賴這件事情,不管身分為何起點都是一樣的。把自家資產出租給他人使用,最害怕的莫過於碰見霸王租客:欠租的、賴租的、破壞家具的、不肯賠錢的、背景複雜的、甚至本身就不是好人的…… 碰到這些人的時候,就算房子的持有者是房東,想要毫無麻煩的把這些霸王無賴趕走,那也得廢好一番手腳。直接換鎖、把家具搬走、甚至把人攆走都會觸犯法律,但如過好言勸說有用,對方也不可能會是霸王無賴了。 在沒有經過租屋公證的情況之下,想要趕走一個賴租的房客唯一的法子是在對方欠繳房租兩個月以上的時候,依照 《民法》第440條第2項 ,寄發存證信函向房客表示其需於一定之期限內支付,若未於期限內支付,房東才可以依照 《民事訴訟法》第247條 提起「確認租賃契約不存在之訴」,向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以公權力來請房客搬離。 而一旦涉及法院跟訴訟,拖上半年以上都是常有的事。這段時間不但不會有租金收入,而且房子還一直處於被霸佔狀態。房東跑前跑後,就是為了拿回自己的房子,而房客頂多會得到的懲罰就是搬離。這的確令人心生憤懣。 但如果在簽約之前做過租約公證就不一樣了 ,只要有違反租約的情況,被辜負(咦?)的那一方就可以直接拿公證書聲請強制執行。 不肯依照租約付房租的無賴,房東不用擔心自己的各種勸導手段觸犯法律,反而可以直接請讓公權力出面把對方趕走。 房客怕的 至於房客怕的那就更多了。 擔憂房東不管租屋修繕,擔心房東不還押金,擔心房東很難相處,擔心房東突然終止租約,擔憂房東親戚突然回國…… 在沒有經過租約公證的情況之下,以上各種狀況大多數人會選擇隱忍──不忍下又能怎麼辦呢? 為了那一點押金、維修費、或者被...

【懶人包】一次搞懂「社宅」與「公宅」

從民國六零年代開始,政府為了國民的居住權就做出了各種的努力。最近非常流行的「社會住宅」就是其中之一,其口號響亮好記,包租代管333,讓你三稅有減免,三費有補助,三年有服務。 但其實對於居住正義這方面,政府並不只是推行了社會住宅。 也是因為各種住宅類型的不同,許多人會有眼花撩亂之感,甚至搞不清楚自己需要的是哪一種類型的住宅。 今天就讓我們一次搞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333」跟「公共住宅」之間的差異 社會住宅(公宅) 由政府直接興建、補助興建或民間擁有之適合居住房屋,採「只租不售」模式,以低於市場租金行情承租給符合中低收入戶、社會弱勢戶、外地就學或北上就業青年等資格的民眾。以市場7~8折的價格租給民眾,弱勢戶的折扣更多,並且多出來的折扣都是由政府補貼。 在政府直接興建的社會住宅中,因為蓋的速度趕不上租客的需求,所以需要申請、排隊、抽籤。如果有抽到的話,是三年為一簽,可續簽一次。 至此大概可以理解,需要由政府抽籤才可以得到入住機會的社會住宅,又稱呼為公宅,而「公宅」這個名詞出現主要是在台北市。 2020年12月16日,柯文哲出席「台北市社會住宅長期維護管理精進模式研討會」,致詞時直言「北市府把社會住宅賦予了很多功能,有托嬰、托幼、托老及讓身障族群培養自立能力的小作坊等,因此北市的『社會住宅』應該正名為『公共住宅』。」 因此北市的社會住宅也被稱為公共住宅,「公宅」這個名稱也正式出現。 當年柯文哲喊出「4年2萬戶、8年5萬戶」,申請資格不限設籍北市,凡年滿20歲在北市就學、就業且無自有住宅者都可申請,家庭年收入低於50分位點(108年度為153萬元)以下,以下且平均每人每月不得超過本市最低生活費標準之3.5倍(108年度為每月5萬8,030元)。 租金是周邊行情打7~9折,租期3年,若有買不動產或薪水提高超過標準,就不能續租。青年及一般家戶可以續約一次,簽約期最長6年,但具特殊情形或身分者,得延長為12年。 因為公宅其實是脫胎於社會住宅,因此整體辦理辦法跟計畫都與社會住宅相差不遠。 當然光是這樣的房源是遠水解不了近渴的,因為住宅數量不夠,中籤率較低,需要排隊,無法照顧到大多數的民眾,所以後來又出現了鼓勵民間閒置住宅加入社宅的計畫,所謂的「包租代管333」,指的就是這一種。 包租代管333 這種社會住宅中,有「包租方案」與「代管方案」。 詳細一點說,包租方案是政府作為租賃的中介者...

節稅妙招,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原來省這麼多!

社會住宅推行多年,已經從第一期到現在的第三期,媒合件數逐步上漲,所以政府不停呼籲房東們踴躍加入。 除了因為社會住宅標的物所需多多益善之外,還有就是這是一個真正為房東考慮的、合法且回報豐厚的福利政策。 許多房東從一開始不太樂意把自有資產拿去加入社會住宅包租代管,除了一開始對政策不夠了解,不確定這樣做是不是真的能給自己帶來更多利益以外,還有很大一部分是因為房東們對「社會住宅」這幾個字有一些誤解。 社會住宅≠弱勢、貧窮、髒亂 或許因為社會住宅一直都以「福利」、「補助」、「弱勢」之類的字樣來宣傳,許多人都把社會住宅跟弱勢、貧窮畫上等號。 事實上一般戶也可以申請社會住宅,因為社會住宅所照顧的並不只是弱勢者,還有掙扎求生的單身青年,壓力正大的年輕夫妻,或者是需要住房的銀髮族等等。 並且大家要能理解:弱勢者不一定就貧窮,貧窮者也不一定髒亂。意外到來有時候是不分族群的。 尤其某些房東擔憂自己要是加入了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那自己的資產可能會因為頻繁出租而耗損嚴重,甚至遭到破壞,更進一步的,擔憂租客因為生活困難,而出現欠租、賴租、甚至在房屋中出現病逝、死亡等等各種狀況。 然則政府既然想要下力氣整頓整個租房市場,那自然是方方面面都考慮過的,房東所面臨的困擾社會住宅都已經準備好了解答。 社會住宅能解決房東所有的擔憂 事實上,會想要把資產出租的,所圖不過貼補家用,把閒置資產轉化為被動收入。可是沒有任何一種錢是好賺的,房東面臨的難題遠比其他人想像的更多更繁瑣。 1.欠租與賴租 如果純粹只是欠租賴租,房客落跑,那房東還能說一句破財消災,但如果遇上無賴租客,不但不給錢還偷家具,甚至還有死賴不走的、破壞裝潢的……那房東真的是欲哭無淚。 但如果屋主加入了包租方案,由業者跟屋主承租房屋,然後再當二房東轉租出去,屋主不需要擔心收不到錢,甚至不需要擔心租客的身分,因為管理住宅是由業者負責,跟租客接洽也都是業者需要擔憂的事情。 如果屋主加入的是代管方案,房客想要得到政府補助就得先繳納房租,甚至因為有各種補助費用,弱勢戶的欠租狀況事實上並不會比一般戶嚴重。並且代管方案一樣是由業者幫忙管理出租標的,所以屋主一樣不需要擔憂承租的租客好不好相處。 其中最貼心的部分就是這些仲介費、代管費、服務費都由政府全額補助,屋主完全不需要多出一毛錢! 2.硬體耗損或是租客意外 既然說包租代管方案一定會有人承租,那接下來自然又有新...

社宅萬歲?未來會停辦嗎?

台灣的房價從經濟發展開始一路上揚,三十年前一個家庭努力工作有很大可能承擔一間房子,但現在有許多人哪怕不吃不喝二十年,也買不到一間像樣的居所。 居住正義的議題甚囂塵土,買不到房子的年輕人對政府跟薪水發出怒吼。 社會住宅的出現背景 其實當前國內住宅與房市問題包含高房價、高空屋、高自有率。因為有土斯有財的觀念影響,許多人辛苦了一輩子,大多都會選擇買一間/好多間房。 所以許多人沒有房子住並不是因為台灣真的房屋不夠,而是因為房屋的價格過高,導致青年及弱勢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遭受困難。 但房屋市場因為長期缺乏一個制衡機制,並且因為國人傳統觀念對房屋的執著,所以房價總是一路上揚。這導致愈來愈多人難以承擔居住上的開銷。 為解決上述問題,政府開始推動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政策,結合政府興建與包租代管方案增加住宅供給,同時鼓勵民間活用閒置資產,讓租屋成為無力購屋者的一種正常選項,進而發揮租屋市場與購屋市場互相制衡的協調模式。 當租屋居住跟購屋一樣的令人安心時,房價自然會因為民眾有另一個選擇而緩和下來。 (圖片來源:https://image1.thenewslens.com/2022/7/v9pq4ia3eorl2i1pa2alnn93ljuai6.png?auto=compress&q=80&w=1080) 社會住宅的由來 社會住宅從歐陸出現起已超過百年的歷史,是源於都市化過程中住宅市場供需機能之侷限性,致使中低所得者買不起房子,引起社會矛盾與政治衝突,或造成各種社會問題,經過諸多改革倡議後,最後採行以政府扮演起住宅市場外的補救角色,以提供「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來解決弱勢人民的居住問題。 至目前為止,台灣的社會住宅比例還是偏低,雖然政府從許多年前就已經開始努力,但仍然是處於一種供不應求的狀態,跟周邊國家比起來,台灣其實還有很大的努力空間。 社會住宅的類型 目前政府推行的社會住宅主要有兩種: 政府或獎勵民間直接興建社會住宅,然後以低於市場行情的租金出租給所得較低的家庭、弱勢對象及就業就學有居住需求者。 政府辦理民間租屋媒合,以低於市場租金包租或代管方式提供給上述對象。 現在的目標是要在8年提供20萬戶社會住宅給民眾居住 (民國106年~113年) 。2014年審計部公布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指出,全國經濟或社會弱勢家庭沒有自有住宅者,合計有39萬4715戶,其...

【公益出租人V.S.社宅房東】誰才是最終贏家?

(圖面來源: https://p1-news.hfcdn.com/p1-news/MzA5MjEyMm5ld3M,/80a628354ff98b21_1400x933.jpg ) 隨著三百億租金補貼的消息甚囂塵土,想必「公益出租人」已經不是什麼新鮮名詞。畢竟想要申請租金補助,第一個考慮到的事情還是「如何說服房東」。 如何成為公益出租人? 其中最理直氣狀的說法就是:房客申請租金補貼,房東身分會由政府直接認定,立刻轉為公益出租人,並且享有減稅福利。房東所擔憂的那些加稅問題,成為公益出租人是不會遇見的。 當然房東也可以檢附文件,向所在縣市政府申請核發公益出租人認定函。需備資料可見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及各縣市政府規定。 公益出租人的福利 公益出租人可享有三大稅賦優惠,分別為房屋稅、綜合所得稅及地價稅。 房屋稅: 適用自用住宅稅率1.2%。 地價稅: 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2。 綜合所得稅: 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1萬5,000元之免稅優惠(綜合所得稅免稅額1萬5,000元是跟著「門牌」計算,因此如果是一個門牌中房間分別出租,也只能以一萬5,000元計算喔!) 然而,即使奉上減稅福利,仍然有很多房東不願讓自己的名字被國稅局注意到。這其中有許多原因,不過來來去去,終究撇不過加稅兩字。 為什麼明明公益出租人已經可以減稅,房東仍舊認為稅會增加呢? 說白了,大約就是因為「公益出租人」的身分是源於出租屋的房客必須申請補貼,如果下一任房客沒有申請,或者不符合申請資格,那麼屆時房東自然就不是公益出租人了,減稅的福利自然也就沒有了。 甚至有許多人用以出租的不動產不見得會老實申報,一旦被申請了租金補貼,那就有被查稅甚至罰款的風險。 當然這一點政府也想到了,所以進一步出台了「包租代管333」,讓不但享有租稅優惠,還有許多貼心補貼。最重要的就是以往欠稅一筆勾銷。 何為包租代管? 包租方案: 房東與業者簽訂3年租約,業者則以二房東身份將房屋包租下來,再轉租給房客並協助管理。租約期間由業者每月定時支付租金給房東,房東保證收租。 代管方案: 業者媒合房東與房客,協助雙方簽訂1年租約,並負責管理。租約期間房客每月支付房租給房東,如果忘記繳租則由業者追蹤提醒。 加入包租代管333的福利 3費有補助: 補貼修繕費最高10,000元/年、公證費最高4,500元/次、居家安全保險3,500元/年。 3稅有減免...

【房東救星】房客申請了300億您知道嗎?

現在300億租金補貼的話題吵得沸沸揚揚,大多數人正在翹首以盼錢什麼時候到帳,而房東則心懷忐忑。因為這次申請補貼並不需要房東同意,租客準備好身分證、租賃合約、以及個人帳戶就可以網路上傳直接申請。 許多房東甚至一直到被國稅局通知才曉得自己的租客已經悄咪咪的幹成了一件大事,以往沒有過報稅打算的房東這次紛紛中箭落馬,連自己什麼時候上了國稅局的名單都不知道。

300億租金補貼結果陸續出爐,錢拿到了嗎?

今年政府針對租屋族推動了「300億租金補貼專案」,自今年7月1日起開放申請。如今已經進入11月,不知道有沒有人已經拿到手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