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民國六零年代開始,政府為了國民的居住權就做出了各種的努力。最近非常流行的「社會住宅」就是其中之一,其口號響亮好記,包租代管333,讓你三稅有減免,三費有補助,三年有服務。 但其實對於居住正義這方面,政府並不只是推行了社會住宅。 也是因為各種住宅類型的不同,許多人會有眼花撩亂之感,甚至搞不清楚自己需要的是哪一種類型的住宅。 今天就讓我們一次搞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333」跟「公共住宅」之間的差異 社會住宅(公宅) 由政府直接興建、補助興建或民間擁有之適合居住房屋,採「只租不售」模式,以低於市場租金行情承租給符合中低收入戶、社會弱勢戶、外地就學或北上就業青年等資格的民眾。以市場7~8折的價格租給民眾,弱勢戶的折扣更多,並且多出來的折扣都是由政府補貼。 在政府直接興建的社會住宅中,因為蓋的速度趕不上租客的需求,所以需要申請、排隊、抽籤。如果有抽到的話,是三年為一簽,可續簽一次。 至此大概可以理解,需要由政府抽籤才可以得到入住機會的社會住宅,又稱呼為公宅,而「公宅」這個名詞出現主要是在台北市。 2020年12月16日,柯文哲出席「台北市社會住宅長期維護管理精進模式研討會」,致詞時直言「北市府把社會住宅賦予了很多功能,有托嬰、托幼、托老及讓身障族群培養自立能力的小作坊等,因此北市的『社會住宅』應該正名為『公共住宅』。」 因此北市的社會住宅也被稱為公共住宅,「公宅」這個名稱也正式出現。 當年柯文哲喊出「4年2萬戶、8年5萬戶」,申請資格不限設籍北市,凡年滿20歲在北市就學、就業且無自有住宅者都可申請,家庭年收入低於50分位點(108年度為153萬元)以下,以下且平均每人每月不得超過本市最低生活費標準之3.5倍(108年度為每月5萬8,030元)。 租金是周邊行情打7~9折,租期3年,若有買不動產或薪水提高超過標準,就不能續租。青年及一般家戶可以續約一次,簽約期最長6年,但具特殊情形或身分者,得延長為12年。 因為公宅其實是脫胎於社會住宅,因此整體辦理辦法跟計畫都與社會住宅相差不遠。 當然光是這樣的房源是遠水解不了近渴的,因為住宅數量不夠,中籤率較低,需要排隊,無法照顧到大多數的民眾,所以後來又出現了鼓勵民間閒置住宅加入社宅的計畫,所謂的「包租代管333」,指的就是這一種。 包租代管333 這種社會住宅中,有「包租方案」與「代管方案」。 詳細一點說,包租方案是政府作為租賃的中介者...